刚刚,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《关于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工作的通知》和《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大纲》。
《通知》指出,调整优化全区以火电为主的电力发展结构,对实现能源行业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至关重要。通过火电灵活性改造提升新能源消纳空间,可以有效降低能源领域碳排放,支撑全区及各盟市能耗“双控”达标。
《通知》同时指出,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后新增的新能源消纳规模,按照不低于改造后增加的调峰空间50%的比例配置给开展灵活性改造的企业,通过新能源发电补偿改造成本、给予合理收益。具体的新增新能源规模、配置比例经自治区评估后确定。
《方案大纲》明确新能源基地建设方案:
在总规模和新能源项目上,根据场址条件提出新能源基地拟开发能源品种、技术可开发规模总量、单体项目容量划分、典型新能源项目建设方案。原则上,场址技术可开发总规模不低于50万千瓦,单个项目建设容量不低于10万千瓦。
典型风电项目建设参数应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机型单机容量、轮毂高度、风轮直径,机组布置行列间距、项目满负荷发电小时数等。
典型光伏项目建设参数应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选型,光伏安装调节方式与参数、容配比、项目年均发电量。如涉及风光同场的还应说明典型布置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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